本辦法依雲林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訂定之。 收費辦法 1. 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與幼兒園收費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家長不用提出申請。 (1) 第1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3,000 元。 (2) 第2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2,000 元。 (3) 第3胎(含)以上子女:每月不超過 1,000 元。 (4)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L 型教室圍成的活動廣場,營造的是一種視覺開闊,表逹的是一份自在愜意,因為,這裡是孩子的家。
本辦法依雲林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訂定之。 收費辦法 1. 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與幼兒園收費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家長不用提出申請。 (1) 第1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3,000 元。 (2) 第2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2,000 元。 (3) 第3胎(含)以上子女:每月不超過 1,000 元。 (4)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為因應腸病毒疫情即將進入流行高峰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提醒家長與老師,應教導學童「濕、搓、沖、捧、擦」正確洗手法,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及落實「生病不上學」,才能降低腸病毒感染與傳播的機會,以維護學童健康。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視系統資料顯示,腸病毒疫情每年約自 3 月下旬開始上升,於 5 月底至 6 月中達到高峰後,即緩慢降低,而於 9 月份開學後再度出現一波流行。為因應腸病毒疫情即將進入高
為顧及幼兒健康,小天才採室內(用餐、午睡除外)配戴口罩,室外活動時可免戴口罩,請家長多加配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2年1月9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02798號函辦理。 二、鑑於公立、非營利、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為平價教保服務政策之一環,爰為期就讀前開機構之非本國籍幼兒亦得接受政府就學協助措施,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其家長每月繳交費用比照各機構第1胎幼兒之收費數額辦理,與教 保服務機構原收費間之差額,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予機構: (一)就讀公立幼兒園每人每月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月28日公布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場域之防疫措施,亦配合自12月1日起同步進行調整。其中,有關進入各級學校校園,亦依前開12月1日措施,調整為於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維持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分別於111年11月2日及7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 (一)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至距離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 (二)自111年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工作人員之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規範或快篩之限制。